98.6.27
幾天前,女王告訴我在台中有一個充滿藝術氣息的眷村,為什麼說充滿藝術氣息ㄋ?因為這裡住了一個喜歡畫畫的老阿伯,沒有錢買紙(自己編的啦!哈~)就把村子裡的牆壁當作塗鴨的地方,畫了一些很可愛的圖畫,每天一點一滴的畫,從自家的牆畫到了別人家的牆,又從別人家的牆畫到了地上的馬路,就這樣每天閒來無事給它畫一點
,畫到最後整個村子幾乎快被他畫光了(阿伯,沒地方畫時換搬來我們村子吧!免錢的公共藝術ㄝ!哈哈~)由於用色鮮豔,於是原本這眷村叫干城六村便被冠上了彩虹新村的新名稱,阿伯真是勞苦功高,我拱你出來選村長吧
!(哈~誰理你).在我上網給他看個明白後,決定了本週的行程,就是去給它瞧瞧囉!順便去給這老阿伯慰問一下,頒個獎章,以茲鼓勵
(我是啥~小東西!還頒獎咧~)